最近幾條關于“招商引資”的新聞很值得關注。第一則消息是,成都市市長自稱花費了9年終于等到了通用電氣董事長的來訪,其喜悅之情溢于言表。另一則消息來源于國家審計署:54個縣級政府在招商引資中,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70億元;13起涉嫌違紀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涉案人員29人,其中縣處級干部4人),已被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從改革發展史來看,“招商引資”被地方政府列為重要職能是國家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結果。和計劃生育和“維穩”等項目一起,招商引資被一些黨政機關列為“一票否決制”的考核內容。由于事關烏紗帽的存廢,有關部門和相關官員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招商引資”無疑具有重要意義。簡單地說,由于改革缺乏經驗,付之于對外開放的“招商引資”就相對便利。根據當初的思路,“開放”能帶來進一步的“改革”,例如制度性地吸納民眾在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參與與創造力。這樣,“招商引資”就有利于促成廉潔高效的地方政府體系,從而為進一步發展創造空間和提供動力。
然而,事實遠非如此理想。長期以來,由于體制的嚴重滯后,加之GDP掛帥的考核機制,出現了一系列的嚴重有損于政府中立性的“招商引資”行為。具體說來,在一些相對發達地區,對“世界500強”等跨國公司的優惠程度遠遠高于其他企業;在一些欠發達地區,由于缺乏區域競爭優勢,對本國外地產業的扶持力度仍然要遠遠高于對本地產業的扶持力度。在全國各地,即便是本地產業,也常常基于中國特殊的血緣關系和擬血緣的熟人關系,而被分為三六九等,事實上形成了一個以政府權力為中心的“超國民待遇”的分類扶持體系。
正是因為政府具有了這種在明確的基于一元性正義原則的法律之外的“政策”的掌握空間,一些參與招商引資的官員和公務員就具備了利用手中的權力“尋租”從而損公肥私的極大便利。由此,在一些更加落后的中西部地區,其實也包括一些相對發達地區,那些憑借熟人關系和各種非常規手段進入當地投資的中小企業主,最終發現他們日后的經營難免受制于人,甚至其產業也被腐敗官員據為己有。只有跨國公司,由于其祖國對華外交具有強大的制衡能力等因素、促使地方政府相對節制,才相對輕而易舉地具有某種穩定的“治外法權”。
回到當初“改革開放”本應有的實際職能來看,這種重視“招商引資”遠遠超過本地產業培育的行為模式,已經嚴重地阻礙了民營經濟的發展,極大地束縛了本地民眾創造力的發揮。更為嚴重的是,這種歧視性的發展導向,還在嚴重地阻礙了政府自身的法治化和民主化發展。就社會生態發育而言,外來資本的逐利性功能已經在嚴重地腐蝕地方本來就應有的文明系統。由于西方制度文明并不單以資本為基礎而形成,乃是依賴于包括傳統信仰文明制衡并保障市場自由的超越性體系,跨國企業的單一進入也未能顯著促進中國的進步。
這絕非某種聳人聽聞的社會批判理論的宣告,而是學界曾經多次提及的“拉美化”現象。所謂“拉美化”,其特征之一就是外來資本與本地政府形成了強大的裙帶關系,并且破壞本地產業的健康生態(例如公正的司法、透明的行政),經濟發展過度依賴于外來大資本,從而陷入發展中國家的“現代性陷阱”。當然根源之一在于自身政府體系的局限性。
必須反復強調,外來大資本不是為了中國的文明而來投資的??墒侵袊仨氂凶约旱恼拈_放發展體系。建立這樣一個體系,意味著除非為了環境保護必須對國內所有企業要一視同仁,例如堅決打破競爭性領域和所謂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中國企的壟斷地位,開放給民營產業。而在對外開放方面,不能再給予境外資本以任何形式的“超國民待遇”。
簡單地說,中國的地方發展只需要一個除了“底線福利”和公正司法外別無更多職能的“守夜人政府”。這樣一個“小政府”,不再因為“維穩”和“招商引資”動輒被“一票否決”,而是實實在在地以保障本地民眾的社會自治和民主參與來為地方發展提供長足的動力。
最后再指出一個有關治理的事實。即便發生了地方政府難以操控的金融風波,從不怎么重視“招商引資”的溫州至少罕見數萬民眾參與的維權抗議。而不得不建立大工業園區為“招商引資”保駕護航的大政府模式下,民眾一直被壓抑的群體抗爭激情正在相關地區逐步發酵。